1、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查,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,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“与原件相符”,并签名和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。
2、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专业,所报考专业与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。
3、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,何时发现,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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